公告與函文
函請各分區提名2023-2024年度助理總監、地區副秘書各一名, 請查照。
一、 依據2019年版國際扶輪程序手冊之地區領導計劃架構,成立領導計劃(彙編 17.030.1 函請各分區提名 2023-2024 年度助理總監一名;為利分擔及順利推動分 區事務,亦請各分區各提名 2023-2024 年度地區副秘書一名,由當屆總監任命之。
二、 檢附「地區領導計劃、助理總監的角色及遴選標準」 (如附件一),「3490 地區 2023-2024 年度助理總監提名人與地區副秘書提名人資料」請於 2022 年 9 月 15 日 前完成填入,網址:https://forms.gle/K3dUG8fnheL8iBhN6
三、 祈請現任各分區助理總監協助順利推舉積極熱心的適當人選。
四、 依據 2019 年版國際扶輪程序手冊之模範扶輪社章程,第十一章第 5 條(b)各扶輪社 社長必須於就任之日算起前 2 年以內,但至少 18 個月以前選舉之。因此,各扶輪 社應已產生社長當選人,為安排 2023-2024 年度上任前請益溝通,請各社務必於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協助提供社長當選人及該屆秘書之通訊資料。資料請由線上登 錄(如上述網址)。
五、 各社務必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將 2023-2024 年度扶輪社職員(社長、秘書、財務、 社員主委、扶輪基金主委及執行秘書)於 RI 線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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