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文
函請各分區提名2024-2025年度助理總監、地區副秘書各一名, 請查照。
一、 依照第31屆地區年會提案第四案通過各分區提早兩年度提名助理總監及地區副秘 書建議人選,供總監當選人審酌。請各分區依據2019年版國際扶輪程序手冊之地區 領導計劃架構,成立領導計劃(彙編17.030.1函請各分區提名2024-2025年度助理 總監一名;為利分擔及順利推動分區事務,亦請各分區各提名 2024-2025 年度地區 副秘書一名,由當屆總監任命之。
二、 檢附「地區領導計劃、助理總監的角色及遴選標準」 (如附件一),「3490 地區 2024-2025 年度助理總監提名人與地區副秘書提名人資料」請於 2023 年 6 月 1 日 前完成填入,網址:https://forms.gle/8uHQ61qQ1w1ZpWsg7
三、 祈請現任各分區助理總監協助順利推舉積極熱心的適當人選。
四、 依據 2019 年版國際扶輪程序手冊之模範扶輪社章程,第十一章第 5 條(b)各扶輪社 社長必須於就任之日算起前 2 年以內,但至少 18 個月以前選舉之。因此,各扶輪 社應已產生社長當選人,為安排 2024-2025 年度上任前請益溝通,請各社務必於 2023 年 6 月 1 日前協助提供社長當選人及該屆秘書之通訊資料。資料請由線上登 錄(如上述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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