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文

【地區總監提名委員會】惠請貴社推薦本地區 2026-2027 年度總監候選人,請 查照。

一 、 依據國際扶輪細則第十二章第 12.010 條規定及第三十二屆地區年會提案表決第一案 A 案決議辦理。

二 、 有關推薦參選資格及地區總監任務需符合國際扶輪細則第十六章條文規定(如附件一),且各社推薦之總監候選人亦必須具備前開資格規定,始能接受提名。

三 、 檢送之推薦書、資料表(如附件二)及宣誓書(如附件三) ,須經貴社社長、秘書及候選人簽署後,於 2023 11 22 日前函送地區辦公室(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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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
  2. 附件二 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推薦書及資料表
  3. 附件三 宣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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