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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推薦2010-2011年度「扶輪基金會特優服務獎」(The Rotary Foundaton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 人選

一、扶輪基金委員會將頒發「特優服務獎」給對於扶輪基金會有特出服務貢獻,且其服務範圍超出地區或從事長期服務者。
二、全世界每年最多頒發50個「特優服務獎」。被提名者必須已接受過「有功服務獎」達四年之久。僅在財務上做捐贈者不被列入考慮。
三、扶輪社員不得接受此獎項兩次。
四、被提名者必須對下列十二項扶輪基金的服務工作至少作到三項。
1.擔任地區扶輪基金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主委或委員超過五年。
2.在地區或多地區擔任扶輪基金的領導者(如在地區社長當選人訓練會、地區講習會負責扶輪基金的課程講述)。
3.在地區或地帶介紹扶輪基金計畫(如在地區年會、地區扶輪基金研習會、地帶扶輪基金研習會)。
4.兩年內至少在二十個扶輪社的例會中介紹扶輪基金計畫。
5.擔任大使獎學金受獎者的顧問或接待GSE來訪團員至少三次以上。
6.在地區或多地區成功的帶動基金募款的有效成長。
7.對地區或多地區獎學金及GSE團隊的運作提供特優的領導。
8.擔任3-H或配合獎助金計畫的聯絡人,因此使該計畫完成了最後的結案報告。
9.對小兒痲痺計畫及其活動提供主要的領導。
10.擔任國際義工並且獲得扶輪義工的扶輪基金獎助金。
11.與扶輪基金前受獎人保持聯繫並使他們參與地區活動。
12.提供其他特殊計畫及活動來支持扶輪基金的計畫及活動。
五、被提名者必須獲得提名者及至少另一位扶輪社員的支持。提名者或支持者必須是被提名者地區以外的扶輪社友。
六、現任及下屆基金保管委員、現任及下屆國際扶輪理事、以及現任及下屆地區總監無資格接受這個獎項。
七、提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