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推薦有意擔2026-2029 RI 立法會議代表之前總監提出申請,請 查照。
一、依據第34屆地區年會決議通過本年度提名2026-2029 RI立法會議代表,請各前總監之所屬扶輪社推薦有意擔任之人選。
二、依據國際扶輪細則9.050:代表之候選人無法擔任提名委員會委員。
三、依據國際扶輪細則9.060.2:若僅有1 名候選人則無須投票,地區總監應宣佈該候選人為代表,並從地區內中指派1名合格的扶輪社員為候補代表。
四、請有意推薦候選人之前總監所屬扶輪社於2024年09月12日(星期四)17:00前以公函方式提出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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