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來函:函請踴躍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推薦貴地區在學優秀研究生申請2012-2013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101)華扶淵字第1213002號辦理。
二、貴社所在地區之在學優秀研究生,如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請其踴躍提出申請。
三、檢附2012-2013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工作行事曆、獎學金申請評審及頒發辦法、中華扶輪獎學金申請書、獎學金申請人資歷表、
申請人家庭狀況調查表、申請人系所長推薦書、獎學金運用計劃書、申請人承諾書等各乙份。
四、執秘已將相關文件轉EMAIL給社友了,敬請自行詳閱。
五、捐款類別及使用辦法如下:
(一)一般捐款:
捐款名稱
捐款方式
捐款用途
統一捐款
台灣地區全體社友每人每月奉獻一杯咖啡。(新台幣五十元),一年六百元的捐款。
用於頒發台灣扶輪文化大使獎學金,鼓勵國外青年來台留學,促進國際間之友誼及瞭解,及辦理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如特殊人才之進修獎勵。※(捐獻地區即照顧地區)
個別捐款
依社友個人或各地區、各扶輪社之意願樂捐,金額及次數不受限制,採逐年累計。
用於頒發國內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優秀青年獎學金,為國育才。捐款每達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可委託優先頒發碩士班獎學金一名,每達廿萬元以上可委託優先頒發博士班獎學金一名。
冠名捐款
個別捐款一次捐新台幣十五萬元或新台幣廿萬元之社友,可聲明以其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或指定特定人之名義為冠名獎學金。
個別捐款一次捐新台幣十五萬元時,可委託頒發碩士班冠名獎學金一名。一次捐新台幣廿萬元時,可委託頒發博士班冠名獎學金一名。如捐款人要指定特定人或特定院校系時應予尊重。※(獎勵對象同個別捐款)
永久基金
個別或團體一次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捐款,並指定為永久基金者。
此項捐款只用息不用本,其捐款彙入基金內,用以厚實基金會的基石,為可長可久基金會奠基,永續扶輪教育服務的理念。
(二)特別捐款:
捐款名稱
捐款方式
捐款用途
國內外
特別捐款
國內外社會人士(包括公司、行號、社團、人民團體等)姊妹社或社友所屬公司行號等之捐款。金額及次數不受限制。
依其指定,用於經基金會董事會通過之社會公益及文化教育項目。
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事宜 (2012.08.10)
上一則:舉行戶外聯誼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