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推薦國際扶輪3490地區2015-2016年度總監提名候選人 (2012.09.04)
國際扶輪第3490地區辦公室來函:函請推薦國際扶輪3490地區2015-2016年度總監提名候選人,說明如下:
(一)按國際扶輪細則第十三章第13.020.4條之規定,函請各扶輪社推薦本地區2015-2016年度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
(二)其參選資格及地區總監任務等詳載於國際扶輪程序手冊第二章,細則第十三章條文規定(各社推薦之總監提名候選人必須
具備此相關資格條件,始能接受提名。
(三)地區總監提名候選人將推薦書、資料表、宣誓書,經社長、秘書及候選人簽署後,連同扶輪社推薦函於2012年10月15日前
(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地區辦公室。
※相關文件執秘已email給各位社友了,敬請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