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社長當選人訓練會(投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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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才獎










                          □ 獎勵對象﹕本會獎勵之特殊人才限定於教育、文化及發明

                                                  等領域有傑出表現,持有指導教授或相關專家


                                                  證明之特殊人才。




                          □ 獎勵金額﹕由董監事會議評審決定之。



                          □ 申請方式:經由各地區總監,或教育部等公家單位推薦。



                          □ 審查方式:比照台灣扶輪公益獎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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