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2014-15短期交換派遣學員申請辦法 (2013.09.04)


國際扶輪3490地區2014-2015年度青少年短期交換派遣學員申請辦法



報名資格:(一)種類



 



























種類




活動內容




申請資格




A.暑期營隊



 




報名參加各國扶輪地區舉辦不同主題之營隊,有旅遊、文化、運動、環保、音樂等等,大約10 ~ 20天,其行程、費用、資格等悉依各營隊邀請函之規定。(無須接待)




依各營隊規定15 ~ 25(含)歲男女學生或社會青年




B.家庭對家庭交換




異國兩個家庭之子女一對一交換相互體驗對方國家之家庭生活、文化、旅遊等活動,為期各2 ~ 6週,時間由交換雙方討論決定。(必需接待外國交換學生)




15 ~ 18 (含) 歲之男女學生,同性別配對




C.新世代個別交換l




異國兩地區年青人一對一交換,做為期2 ~ 6週之家庭生活、文化參訪、觀光旅遊之體驗,可增加無支薪之職業實習(必需接待外國交換學生或青年)




19 ~ 25歲之學生或社會青年




 



 



(二)扶輪社友子女及非扶輪社友子女皆可提出申請,但必須由本地區扶輪社推薦。



(三)B類派遣學員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接待外國交換學生,為期2~6週。



(四)若家中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畫(短期交換或長期交換),而未善盡相關之責任與義務者,則不予受理。



(五)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全程參與地區指定之講習會。



(六)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自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負擔,金額請詳如『派遣學員申請辦法』第3頁第六條第三項。



(七)派遣學員需學業成績中上與品行優良,且具備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TOEIC 400 分以上者。



(八)無論A、B、C組,均須與對方地區配對成功,方可成行。



(九)報名學員需具本國國民身份者,且居住在國內者。



(十)B、C組:若配對成功且有接待者,需檢附接待社社長、社長當選人、學生輔導顧問及接待家庭18歲以上成員之良民證正本乙份。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截止(郵戳為憑)



三、預定交換地點:美國、加拿大、日本、澳洲、法國、德國、芬蘭、丹麥、瑞士、瑞典、冰島、巴西、比利時、荷蘭、墨西哥...等(依實際爭取之國家與地區為準)。



四、出發日期:2014年6~8月



各項費用說明    



  1. 【機票、觀光簽證費及2 ~ 6週保險費】



 
































明細




繳交方式




1




機票、觀光簽證費




家長自付實際費用




2




2~6週保險費




家長自付實際費用




3




全程接待費用




家長自付實際費用




 



2.【代辦費用 共NT$18,000】不含制服費



 







































明細




費用




繳交方式




1




多地區基金會事務費




NT$5,000




繳 繳交3490



交 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




2




地區訓練講習費暨國際事務聯繫費用




NT$10,000




3




名片、徽章、國旗




NT$3,000




4




制服費(如不需要者免付)




NT$4,000




◎甄試:初審審查條件完備者,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將於2013年10月30日通知申請者與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申請人在十八歲以下者)一同前來參加甄試。



◎短期交換目的:短期交換非遊學,交換學生的身份有如民間大使一般,不只是要頭腦聰明,成績優秀,還必須具備生活態度嚴謹,充分了解交換學生的目的與精神,經由甄試讓學生培養交換準備,能夠適應異國生活。



◎甄試日期: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 / 下午1:00~5:00



◎甄試地點:另行通知



◎公告:2013年11月 20日(星期三)公佈合格者名單(皆為備取)



※其他事項請參照總監來函之資料,如有需要請向秘書處索取。

活動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