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扶輪獎學金 ✽自1987年以來,是本會最主要的服務工作✽ 申 請﹕每年8月16-9月30日 評 審﹕1. 初審:各扶輪社。(10月1日-10月31日) 2. 複審:各所屬地區。 (11月1日-11月30日) 3. 決審: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董事會。(12月中旬) 頒 發:1. 元月份:於每年基金會舉辦之頒獎典禮中統一頒發∘ 2. 二月份:於每年中華扶輪獎學生聯誼會迎新中頒發∘ 3. 三月份:或四月份於各照顧地區年會中由總監頒發∘ 4. 餘均按月寄達各照顧扶輪社例會中由社長頒發∘